在没有当妓女之前,杏花是太原一名大户人家的女儿,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她是父亲在五十多岁的时候才有的,所以父亲把她当成了掌上明珠,什么事情都迁就她,她有什么要求,就满足什么要求。
杏花到了上学的年龄,就背着书包去上学。她上的是女子学校,学的是新学,所以,班上个个女生都学会了穿衣打扮,出落得光彩照人。每当放学的时候,学校门口就停满了各种车辆,那些打扮入时的公子哥们在门口等着男朋友放学。
杏花在十四岁的时候,开始谈恋爱。那时候,恋爱是开放的女孩子才能有的时尚玩意儿。
杏花的男朋友叫常理,杏花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他,因为是他把杏花推入了火坑。
可是,那段日子里,杏花坠入了爱河中,其实这是她一厢情愿的爱河。常理设计好了圈套,诱惑她一步步钻进去。而且,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常理和他走在晋祠旁边,在一个大树下,将她干了。而她痛并快乐着,她觉得她已经是常理的人了,此后就要跟着常理一辈子。
过了不久,学校散放寒假,常理说他有朋友在大同,邀请他们一起去玩。她回家告诉了父母,父母坚决不同意。夜晚,她偷偷地溜出来,跟着常理去了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