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十一五”规划中,有关循环经济的内容被放在所有具体规划中最靠前的位置,成为“十一五”期间的“第一重点”。强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表明了政府的决心;41个具体量化指标,反映了政府的能力。
中央政府如此,地方政府也是如此。在2006年全国“两会”期间,广东省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主动请缨,建议国家把深圳列为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在地方立法上,该市制定了全省第一部《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在这个总纲性条例基础上,该市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条例,决心要“戒除急功近利思想,舍得投入、舍得时间、舍得声誉”——气魄之大,令人敬畏:3个“舍得”,最核心的是舍得声誉,说白了就是舍得暂时的表面政绩 8。“舍得”之后,GDP增幅可能要受影响,地方发展亮点可能一下子展示不出来,政绩可能不会那么突出。可是,这能确保长远的持续发展,这正是发展循环经济应有的长远眼光。
发展循环经济是大势所趋
从我国情况看,我国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环境问题,比西方发达国家更加特殊而严重。西方国家的工业化起步早,当时的自然资源存量和生态环境容量相对较大,国际环境规则约束少,面临的问题和压力根本没有现在这样突出。
我国的工业化时间比西方发达国家晚得多,而且正呈现出加速发展趋势,自然资源存量、生产环境容量已经远远不及过去,所以如果要走西方国家那种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是注定行不通的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