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斯顿坐在壁龛里,尽量躲得远远的,可以处在电幕的控制范围之外,不过这仅仅就视野而言。当然,他的声音还是可以听到的,但只要他留在目前的地位中,电幕就看不到他。一半是由于这间屋子的与众不同的布局,使他想到要做他目前要做的事。
但这件事也是他刚刚从抽屉中拿出来的那个本子使他想到要做的。这是一本特别精美的本子。光滑洁白的纸张因年代久远而有些发黄,这种纸张至少过去四十年来已久未生产了。
不过他可以猜想,这部本子的年代还要久远得多。他是在本市里一个破破烂烂的居民区的一家发霉的小旧货铺中看到它躺在橱窗中的,到底是哪个区,他已经记不得了。他当时一眼就看中,一心要想得到它。照理党员是不许到普通店铺里去的(去了就是“在自由市场上做买卖”),不过这条规矩并不严格执行,因为有许多东西,例如鞋带、刀片,用任何别的办法是无法弄到的,他回头很快地看了一眼街道两头,就溜进了小铺子,花二元五角钱把本子买了下来。当时他并没有想到买来干什么用。他把它放在皮包里,不安地回了家。即使里面没有写什么东西,有这样一个本子也是容易引起怀疑的。
他要做的事情是开始写日记。写日记并不是不合法的(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合法的,因为早已不再有什么法律了),但是如被发现,可以相当有把握地肯定,会受到死刑的惩处,或者至少在强迫劳动营里干苦役二十五年。温斯顿把笔尖愿在笔杆上,用嘴舔了一下,把上面的油去掉。这种沾水笔已成了老古董,甚至签名时也不用了,他偷偷地花了不少力气才买到一支,只是因为他觉得这个精美乳白的本子只配用真正的笔尖书写,不能用墨水铅笔涂划。